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困难学生建档办法和审核程序
根据《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及要求,为了保证困难学生能够真正享受国家的助学金补助,使国家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困难学生的建档和审核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原则
所有困难学生的建档和评议认定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程序必须经过各班小组和学院评议工作组的审核和监督。
第二条 建档办法和审核程序
(一)每年秋季开学,按照省有关部门和学院的通知要求,各辅导员应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各班级,并组织学生申请;
(二)各辅导员应在接到学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填写好“助学金申请表”或“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各班评议小组。
(三)“助学金申请表”或“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应由学生本人认真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属实、并要按文件要求学生签字、加盖乡镇街道、民政等相关部门公章。无加盖公章者不予接受申请。
(四)各班评议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召开专门会议,对申请的学生进行集体评议,并对“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的推荐档次进行填写,由评议组组长签字后交学院评议工作组审核。
(五)学院评议工作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各个小组的认定进行集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少要满5个工作。
(六)公示后应及时对有关反馈意见进行核实评议和再公示,具体要求和初次相同。如无异议,各评议工作组组长签署意见后将结果上报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