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211 | 985 | 双一流 | 医药
河南省 高职(专科) 省重点 公办

6381

善学、修德、弘毅、济世

0379-65234003,0379-65232020

https://www.hlt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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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拿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18 14:43:36      分享至: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6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考生提供精准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领导招生全部工作。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各专业就业状况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 对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采用“3+3”模式的,我校各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采用“3+1+2”模式的,各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次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 退档原则:对招生专业计划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文件及本章程中各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校录取过程中将对考生体检结论进行审核,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依据《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指导意见》中“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二)符合《指导意见》中“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考生,相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具体涉及专业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

(三)符合《指导意见》中“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相关专业。具体涉及专业如下: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的专业: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十九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河南考生录取结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外省考生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网站适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医学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

住宿费:6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颁发学校为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学制、层次、毕(结)业;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照片及学校印章、校长签名;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证件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二十 奖励和资助政策:

学校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有学业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明学生奖、自强之星奖、优秀应届毕业生奖、文明班级奖、文明宿舍奖等多类奖项。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奖励和资助相关政策如遇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 其他:

招生咨询电话:0379-65234003 65232020

招生监督电话: 0379-65199557

学校网址:https://www.hltn.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hltn.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年/生)

1

针灸推拿

520403K

4800

2

中医骨伤

520402K

4800

3

中医学

520401K

4800

4

护理

520201

4800

5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4800

6

中药学

520410

4800

7

中医养生保健

520417

4800

8

中医康复技术

520416

4800

9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4800

1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90302

3700

11

药品经营与管理

490208

4200

12

康复工程技术

490215

4200

13

体育保健与康复

570306

4200

14

医学美容技术

520507

4800

15

食品营养与健康

490103

4200

16

营养配餐

540205

3700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2026-05-18 14:43:36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26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考生提供精准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学府街10号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领导招生全部工作。

 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 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各专业就业状况等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 对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采用“3+3”模式的,我校各专业均不提科目要求;采用“3+1+2”模式的,各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先后次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 退档原则:对招生专业计划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文件及本章程中各专业身体要求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十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校录取过程中将对考生体检结论进行审核,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2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依据《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指导意见》中“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不予录取”的考生,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二)符合《指导意见》中“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考生,相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具体涉及专业如下: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不能录取的专业。

(三)符合《指导意见》中“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相关专业。具体涉及专业如下: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医学美容技术、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的专业: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不宜就读的专业。

十九 学校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河南考生录取结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外省考生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校网站适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费:医学类为4800元/生·年;文科类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

住宿费:6人间,600元/生·年。

第二十 新生报到:已录取的新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信息,将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颁发学校为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其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学制、层次、毕(结)业;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照片及学校印章、校长签名;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证件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二十 奖励和资助政策:

学校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有学业奖、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文明学生奖、自强之星奖、优秀应届毕业生奖、文明班级奖、文明宿舍奖等多类奖项。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奖励和资助相关政策如遇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 其他:

招生咨询电话:0379-65234003 65232020

招生监督电话: 0379-65199557

学校网址:https://www.hltn.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hltn.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费(元/年/生)

1

针灸推拿

520403K

4800

2

中医骨伤

520402K

4800

3

中医学

520401K

4800

4

护理

520201

4800

5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4800

6

中药学

520410

4800

7

中医养生保健

520417

4800

8

中医康复技术

520416

4800

9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4800

1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590302

3700

11

药品经营与管理

490208

4200

12

康复工程技术

490215

4200

13

体育保健与康复

570306

4200

14

医学美容技术

520507

4800

15

食品营养与健康

490103

4200

16

营养配餐

540205

3700